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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拆?李彥秀服務處遭爆違建 何孟樺轟蔣萬安:把李家違建惜命命

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李彥秀服務處遭爆違建,何孟樺批蔣萬安,把李家違建惜命命。(圖/資料照)

▲李彥秀服務處遭爆違建,何孟樺批蔣萬安,把李家違建惜命命。(圖/資料照)

政治評論員溫朗東日前爆料,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位於南港服務處旁的「親子教室」為違建,占用防火巷,上方還設「警察巡邏箱」。台北市長蔣萬安昨表示,該建物為民國83年(1994年)以前既存建物,後續依法處理;建管處也說明,將拍照列管,暫免拆除。對此,台北市議員何孟樺今(22日)拿出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直指,蔣萬安要說清楚,為什麼市府可以用找不到的規定,排除找得到的自治規則,把李彥秀家族的違建「惜命命」?

針對遭爆違建,李彥秀回應,該處房產屬於其母親,並非她本人所有。蔣萬安則表示,台北市建管處昨日已對外說明,該建物為1994年(民國83年)以前既存建物,後續將依照相關規定完成處理程序,涉及防火巷部分也將依法辦理。

何孟樺質疑,建管處對媒體說:「確實有部份違建佔用防火間隔,但沒有影響汙水管埋設,依現行『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定』,本案拍照列管,暫免拆除。」她指出,遍尋不著,建管處所謂的「處理規定」是什麼,但《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6條明定「阻礙或占用建築物防火間隔之既存違建」要列入專案處理!第25條更明定,列入本府專案處理之違建,由都發局訂定計畫優先執行查報拆除。

何孟樺提到,也就是說,按照大家都找得到的《處理規則》,李彥秀家族的違建,不只不該緩拆,還應該優先執行查報拆除!蔣萬安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為什麼市府可以用找不到的規定,排除找得到的自治規則,把李彥秀家族的違建「惜命命」?

何孟樺表示﹑李彥秀更應該交待,為什麼自己也是起造人的李家大樓,1992年才蓋好,1994年就有違建!明明是家族共業,為什麼一被發現有違建,推說年代久遠,產權屬於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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