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電池回收「少做1事」恐爆炸!亂扔挨罰6千 正確處理方法曝光
生活中心/魏君程報導
▲原PO表示,一次性電池跟可重複使用電池要分開處理。(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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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當中有些垃圾有特殊的回收管道,若是違反規定可能會被罰1200元至6000元。日前有網友分享,若是廢電池胡亂丟在一起可能會造成爆炸,要多加小心。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過去曾表示,重複性電池要貼上絕緣膠帶避免短路。
近日有超商店員發布貼文透露,最近有分店發生廢電池爆炸事故,因此總公司發布公告提醒店員,原PO指出,如果是一次性電池、鈕扣電池,這類電池不用經過特殊處理,只要使用塑膠袋包起來就能回收。
原PO指出,「可重複使用電池」如鎳氫電池、鋰電池等,則會有爆炸風險,因此要跟一次性電池分開放,也可先用絕緣膠帶貼住正負極,以免發生意外。事實上,根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過去曾分享重複性電池的回收注意事項:
1.廢電池不得露天貯存,並避免存放於陽光照射及高溫區域。
2.貯存區域及貯存包裝避免水份進入。
3.廢電池留意是否有包裝狀態較新之電池(可能含電量較高)並注意絕緣貯存。
4.廢二次鋰電池以1/1000鹽水放電7天以上再行貯存。
5.回收廢二次鋰電池時,應於電極(正負極)上貼絕緣膠帶避免短路。
此外,新北市環保局也說鋰電池受到擠壓、摩擦,容易會發生爆炸危險,切勿丟進垃圾車,務必要單獨回收,若未遵照規定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