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嘉義某國小校長被老師控訴職場霸凌,這也是嘉義縣首宗的校園職場霸凌案。(示意圖/Pexels)
嘉義某國小校長被舉報涉及職場霸凌,但教育處原先以「不適任校長案」定調,但結果不成立,直到2024年底時,縣府頒布職場霸凌防治處理作業規定,並由受害老師提出申訴,案經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調查後,縣府通知當事人霸凌案成立,而這也是嘉義縣第一起校園職場霸凌案。
據悉,該校長原任的學校就曾發生過代課老師不當管教事件,也有多名老師指控校長霸凌,縣府在接獲申訴後,先以不適任案調查,雖未成立,但該名校長也被調往其他學校擔任校長。
縣府方面2024年底時,頒布《嘉義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處理作業規定》,有受害老師提出申訴後,縣府人事處通知霸凌案成立;申訴人指出,該名校長刻意孤立某些同仁,且作風專斷、鴨霸,2024年5月向縣府申訴後,以不適任案處理,但最後未成立,如今因為新法頒布,讓霸凌案得以成立,所有人都鬆口氣。
教育處則表示,有關校長不適任案,皆依照「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並由調查委員決定,縣府秉持依法行政原則,針對任何陳情均會確保雙方權益,以公平、公正的態度處理事宜。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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