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芸、林松斌/台北報導
台灣的公益募款必須遵守《公益勸募條例》;然而,該條例只規範為「不特定多數人」的捐款,若是為「特定某一個可憐家庭」募款,就不歸《公益勸募條例》規範,造成不少網路社群上的公開募款成為法規漏洞。尤其這類募款的收支不透明,又不受主管機關監督,捐款流向成謎。監察委員調查指出,《公益勸募條例》20年未修,無法有效管理現在的數位捐款,要求衛福部檢討改進,但調查公布至今已過半年,《公益勸募條例》仍未修改。
補募資破網1:公益勸募須有核准字號
公益團體想擺捐款箱募款,必須經由主管機關核准,每個捐款箱子上面都要有主管機關核可的勸募字號。開頭的前三碼代表社福團體在哪一年申請,募款活動為期最長一年,通常社福團體都會一次申請一整年。
弘道老人基金會副執行長劉佳盈表示,基金會需要和主管機關報備會用什麼方式來募款,比如實體擺攤、線上捐款或是平台募捐,所有預計實行的募款方式都羅列清楚後才能開始行動。

▲現行公益勸募條例有漏洞,民眾捐款時應確認箱上勸募字號。(圖/翻攝自麥當勞叔叔之家慈善基金會官網)
補募資破網2:數位化讓手機捐款多2成
統計2024年民眾捐款,用現金或透過超商機台的比例占了66.3%,線上刷卡和手機支付方式占了19.7%,而受到數位化的影響,使用手機支付來捐款的民眾遽增,比4年前大幅成長了23%。不管用哪種方式募款,社福團體都必須每年申請新的勸募字號,但民眾捐款時,很常一不小心就疏忽,沒有確認勸募字號。
補募資破網3:捐款箱過期,違法募10年
三立新聞記者觀察到,某個擺在店家內標示著「圓夢傳愛關懷協會食物銀行」的募款箱,裡頭有一堆零錢和至少2張百元鈔,但仔細一看勸募字號,竟是在民國103年申請,至今已經過期10年,換句話說,這個募款箱違法募捐長達10年。記者追蹤後更發現該募款團體曾涉及捐款詐騙。圓夢傳愛關懷協會曾在2016年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的目標是幫助台灣偏遠地區兒童募集食物銀行。
主管機關衛福部社工司回應,擺出捐款箱的圓夢傳愛關懷協會,在民國105年曾因違法挪用捐款被開罰20萬並撤銷勸募字號,但募款箱依然持續運作吸金,成為募款漏洞,網路上的違法勸募更是防不勝防。
補募資破網4:監委調查發現勸募條例過時
網路社群上屢見看似做公益,但沒有勸募字號的募款,這種濫用愛心的詐騙防不甚防。監察委員指出,現行的《公益勸募條例》已經20年未修,無法因應網路時代的募資捐款,要求衛福部檢討改進,尤其是屬於衛福部管理範疇中給「不特定多數人」利益的公益活動,究竟何謂特定、何謂不特定,定義模糊不清令人摸不著頭緒。
監察委員紀惠容直指,不特定物件的定義究竟是什麼?比方說難民,是特定抑或不特定?很多人認為難民是特定對象,但在衛福部定義裡,為難民募款屬於「不特定對象」因此需被規範。
補募資破網5:騙愛心!多募給特定對象
《公益勸募條例》第二條規定,公益範圍就是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規範對象為非營利團體。然而,許多針對特定目標進行的勸募已屬於群眾募資,並沒有事前監管的規範,如果有心人士利用漏洞發起募資,加上社群轉傳可憐故事,愛心越滾越大,難防有心人士惡意利用。
2019年,一名陳姓男子在臉書貼出要幫弱勢家庭處理後事,透過網路擴散之後能量驚人,短短兩天就募到超過600萬,沒想到其中3百多萬被他占為己有。最後,陳姓男子一審被判刑三年,他發起的捐款屬於特定對象私益,只規範「不特定對象」的《公益勸募條例》管不到陳姓男子,他最後被吃上官司是因為被家屬狀告侵占。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楊雅嵐表示,特定團體、特定活動或是單一個人屬於私人利益,遂不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然而,聯合勸募協會理事長鄭信真指出,若法規將私益排除在外,就是勸募條例的一個漏洞。

▲監察委員呼籲修法,以免數位時代網路募款詐騙難以遏止。(圖/資料照)
補募資破網6:籲修法,向大眾募款應列管
專家直指,《公益勸募條例》的漏洞在於為可憐或需要幫助的特定人士募款,現階段無法可管,除非出現糾紛走上民事訴訟,捐款人才會知道自己的愛心被用來詐騙。
對比國外作法,新加坡雖規定任何人都能發起募款,但必須取得慈善專門委員的申請許,2018年更進一步規範網路勸募,公布《網路慈善捐款準則》,雖不具強制力,但只要是有簽署準則的群眾募資平台都必須善盡把關責任,確認捐款用途屬實。
台灣如果想補上《公益勸募條例》的破網,專家建議先改掉基本定義,與其糾結受幫助的對象是誰,不如直接修法改成「向社會大眾募款就需要列管」。聯合勸募協會理事長鄭信真認為,不管是為了私益或公益,凡是想募款的人士,都應該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只要向不特定對象募捐就該列管。
現行《公益勸募條例》跟不上時代變化,在主管機關完備公益勸募的相關管理措施之前,民眾的自保之道就是認明勸募字號,別盲目投錢,白白讓自己的愛心不知去向。

▲三立團隊獨家取得結案報告,2022年台灣動畫電影嘉年華計畫總預算破234萬、獲文化部補助100萬。(圖/記者王為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