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某保全公司職員,派駐高雄巨蛋商圈某知名豪宅大樓期間,侵占住戶管理費369萬多元遭判刑入監,還要賠錢。 (示意圖/PIXABAY)
高雄賈姓男子在某保全公司任職期間,曾派駐高雄巨蛋商圈某知名豪宅大樓,擔任管理委員會總幹事,卻利用職務之便,侵占住戶管理費,3年內侵占369萬多元,刑事部分遭判8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公司求償獲賠357萬3149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賈男2014年在新北擔任某保全公司職員,負責豪宅、公寓大廈管理等工作;2016年派駐高雄巨蛋商圈某知名豪宅大樓,擔任管理委員會總幹事,負責收取社區住戶管理費。
賈男自2019年起,藉職務之便,將住戶以現金方式所繳納的管理費,侵占入己,還刻意漏記管理費收入日報表,掩飾犯行;直到2022年被發現,累計不法所得共達369萬7972元,案件曝光後,錢已被花光。
此案,刑事部分,賈男被依業務侵占罪,處8個月有期徒刑,宣告沒收、追徵367萬8149元不法所得。
民事部分,賈男原先所屬的保全公司對他提起民事求償,請求賈應給付357萬3149元。對此,賈男對於請求金額並不爭執,不過他仍在監服刑,無資力給付,判法院駁回告訴。
民事庭法官認為,保全公司主張為真實,認為請求金額有據,應予准許,審理後,判他應賠償357萬3149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