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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1疏忽害女騎士慘摔!「顏面骨折」住院13天斷氣…法官還她公道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工人將木棍丟到路上,害女騎士輾過摔車重傷身亡,法院判工人1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示意圖/翻攝畫面)

▲工人將木棍丟到路上,害女騎士輾過摔車重傷身亡,法院判工人1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示意圖/翻攝畫面)

高雄李姓男工人,去年在空地拆除棚架,將310公分木棍丟到路上,害一名行經該處的女騎士輾壓,導致摔車顱內出血、顏面骨骨折,重傷住院13天後,因中樞衰竭不治死亡;李男挨告,還否認犯行,辯稱可能要閃避貓狗才摔倒。不過法院綜合相關證據,打臉他的說詞,依過失致死罪,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2024年3月24日上午8時許起,在高雄橋頭區一處空地拆除棚架,並將拆除的棚架木棍放置在芋寮路道路上,未料一名女騎士行經該處,不慎,輾壓到木棍,導致摔車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顏面骨骨折等傷勢,重傷住院13天後,因中樞衰竭不治死亡。

死者家屬哀痛提告,李男坦承將木棍放在道路上,但否認過失致死犯行,他辯稱,女騎士騎過一段距離後才摔車,且沒有把木棍放很出去,可能是看道路上的貓狗要閃避才摔倒。

依據監視器畫面,可見李男將310公分棒狀物扔擲到路上,女騎士經過,輾壓後,車身搖晃並傾斜,緊接人車倒地;事發後,李還將木棍撿回,且過程中未見有貓犬動物或其他車輛經過。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未採信李男說詞,認為他為賺取600元報酬,未能善盡道路交通安全注意義務,對於用路安全持輕忽疏縱,造成肇致交通事故,導致女騎士喪失寶貴性命,家屬痛失至親。

法官考量,李男雖無重大惡意,然違反義務情節非輕,又未能跟死者家人達成和解與調解,審理後,將李男依過失致死罪,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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