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鄉長全志堅羈押禁見。(圖/翻攝自全志堅臉書)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工程爆出弊案,去年先查出鄉代會主席李國源涉收賄百萬,現任鄉長全志堅也涉從中索賄、拿回扣,檢方昨日傳全志堅到案說明,訊後認定涉有重嫌且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稍早已裁准。
台中地檢署黃鈺雯去年偵辦信義鄉公所弊案,先是查出公所秘書胡錦龍與其胞弟,經營土木公司,明知自己有公所採購案決行職權,卻不知迴避,將道路、清淤等278件工程發包給自己的公司,標案金額共3170萬元,獲利285萬元。
去年六月,中檢發動搜索,向法院聲押胡錦龍獲准,10月偵結依共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起訴胡錦龍與胞弟。此外更查出,公所一名廖姓技士,也利用採購標案的弊端,向廠商收賄20萬多元。
檢調進一步查出,信義鄉民代表會主席李國源利用公所採購工程追加預算期間,向黃姓、鄧姓投標廠商收受回扣。並任由廠商圍標。去年11月27日中檢發動搜索鄉代會,認定李國源等人涉案,依貪汙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罪,將李及2名廠商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調偵辦鄉代會主席李國源涉貪期間,掌握到關鍵證據,認定現任鄉長全志堅也涉嫌貪汙案,4日通知全志堅到庭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其犯嫌重大,向台中地方法院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