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高中生吃鰻魚飯被魚刺刺傷喉嚨,怒告日式餐廳敗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高中生,去年底前往連鎖日式餐廳,並點了1碗鰻魚飯享用,卻被魚刺刺傷喉嚨,家人憤而提告過失傷害,日籍老闆嘗試和解,因和解金額差距過大而破局;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民眾食用魚類餐點時,原本就應該細嚼慢嚥,認定日籍老闆無過失,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去年底,1名高中生前往台北車站附近的日式餐廳消費,席間點了一碗鰻魚飯食用,事後他感到喉嚨不適,遂自行前往醫院就診,醫師認為他被魚刺刺傷喉嚨,高中生及其父親認為,該餐廳未標明餐點含魚刺等警語,此舉已涉犯過失傷害罪。雙方曾經嘗試和解,最後因和解金額談不攏而破局。
檢方指出,原告出具診斷證明書,確認有魚刺卡在喉嚨,但他是在用餐後2小時才就診,無法證明魚刺來自鰻魚飯,亦無法證明喉嚨被刺傷與鰻魚飯有因果關係。
除此之外,高中生主張,餐廳未標明小心食用等警語,對此,檢方認為,該餐廳的確未在宣傳單上保證鰻魚不含魚刺,但鰻魚有魚刺是常識,民眾食用必須細嚼慢嚥,認定日籍老闆無過失責任,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