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懿慈/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捲入弊案,7個月內4度到地檢署應訊。
宜蘭縣長林姿妙弊案纏身超過半年,宜蘭地檢署上午偵結起訴,林姿妙被控收取不正當利益、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等幾項罪名,檢察官還說重話認為林姿妙身為縣長,卻有違縣民託付還否認犯行,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捲入弊案,7個月內4度到地檢署應訊,如今檢方偵結起訴,林姿妙被求處重刑。

▲檢察官表示林姿妙有違縣民託付還否認犯行,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查官梁光中:「(林姿妙)在擔任羅東鎮鎮長及宜蘭縣長期間,有總額高達逾7千萬元的來源不明現金,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此洗錢方式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檢察官因此建請從重量刑,認為這有違了一般縣民的認知及付託。」
林姿妙被多項罪名起訴,包括了財產來源不明罪和特殊洗錢罪等罪名,檢察官還在起訴書上痛斥認為林姿妙身為縣長,卻違背縣民的信任,事後還否認犯行,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至於林姿妙一早照常出席縣務會議,面對檢方的起訴,他只說要等了解起訴內容後再做回應。

▲林姿妙被多項罪名起訴,包括了財產來源不明罪和特殊洗錢罪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