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超商店員,去年4月間,他為了要付妹妹心臟手術費用,一時心急的他竟趁擔任收銀員的機會,連續侵占2家超商帳款11萬餘元,陳男因此遭到送辦。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因一時思慮欠周犯案,超商雖未原諒,審酌陳男犯罪情狀顯可憫恕,因此予以減刑機會,依業務侵占2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犯罪情狀顯可憫恕,依業務侵占2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25日凌晨,陳男利用擔任收銀員機會,他先把其中一家超商店內款項63383元據為己有,隔日凌晨又侵占另一家超商帳款55377元,總計11萬8760元。
店家事後發現報警處理,陳男面對警方偵訊坦承犯行,供稱自己因為心急要付妹妹心臟手術醫療費,才會犯案,並說已備妥全額款項賠償,對於自己的行為相當懊悔。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因一時思慮欠周犯案,超商雖未原諒,審酌陳男犯罪情狀顯可憫恕,因此予以減刑機會,依業務侵占2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