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紐約3日綜合外電報導)廣達旗下廣明光電被控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去年10月遭休士頓陪審團認定應賠償惠普1.76億美元。法官今天判決,賠償金額提高至4.39億美元(約新台幣130億元)。
彭博報導,聯邦地區法官希特納(David Hittner)今天表示,廣明光電沒有提出任何理由可以讓他駁回陪審團的決定,他根據反托拉斯法將賠償金額提高至5.28億美元,扣掉其他被控告公司和惠普公司(HP)和解賠償金 8900萬美元後,廣明必須支付4.39億美元。
其他被控公司包括Hitachi-LG、索尼(Sony)、Panasonic已經在過去10年間和惠普達成和解。只有廣明公司選擇打官司。

▲聯邦地區法官判廣明必須賠償4.39億美元。(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