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家托嬰中心,遭家屬指控沒顧好5個月大的小男嬰,造成男嬰雙側鎖骨和雙側的肱骨都斷了。事後男嬰家屬向托嬰中心提告傷害,但檢方已罪證不足,將托嬰中心負責人及褓母予以不起訴處分。

▲醫生檢查男嬰傷勢。(圖/資料照)

▲男嬰的腳裹了厚重的紗布。(圖/資料照)
去年8月,當時僅5個月大的男嬰被家屬發現,從托嬰中心回家後就哭個不停,送往急診才發現男嬰身上有4處骨折。當時家屬質疑托嬰中心沒有把小孩顧好,社會局也以園方管理不當,開罰6萬。但事後家屬與園方仍存有歧異,加上托嬰中心內沒有監視器,讓整起案件成了羅生門。

▲事發的托嬰中心。(圖/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面對男嬰遭受如此嚴重傷勢,家屬事後也對托嬰中心提告傷害,而檢方日前以罪證不足,對托嬰中心負責人及褓母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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