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潘姓男子因不滿麥姓同事音樂放太大聲,竟趁著對方用餐時,繞到其身後抽出刀子猛刺後腦與頸部,直到麥男告知家中有母親要養,潘男才停止動手,打電話報警自首。對此,新竹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6月。

▲圖/攝影者Walt Stoneburner, flickr CC License
判決書指出,潘男與麥男均為新竹縣某公司派遣人力,一同居住在公司宿舍,不料,潘男卻因對方的音樂開太大聲,去年11月間先到公司附近的雜貨商店買刀,當晚跟麥男坐在宿舍餐桌用餐時,起身到對方後方開冰箱,趁著他不注意時,朝麥男後腦、頸部等部位揮砍數刀,麥男見狀後不斷求饒,同時也向他表示家中有老母要養,潘男聽聞後才停止動作。
事後,潘男隨即打電話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到警方到來,法官認為,潘男情緒控管能力不佳,僅因室友音量控管不當就萌生殺意,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及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不過,念及他能出於己意中止殺人行為,並立即打電話自首,足見其理智尚存、良心未泯,雖與麥男和解成立,然未依約遵期履行和解筆錄內容,最終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