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這下真的氣壞了!桃園一名男子在去年無意間,看到42歲的張姓妻子和另一名51歲男同事的LINE對話,內容提到「我的功能只有帶你去買衣服、買吃的之後,才會得到一點享受」、「你我在場內場外車上床上,你真的有為我做了那些好事」、「所得到的滿足享受其實是看毛型」等文字,氣的怒告2人通姦。

▲丈夫看到妻子與男人對話怒提告。(圖/示意圖/資料照)
張女開始一度坦承雙方交往6年,且曾到桃園市龜山一家摩鐵發生性關係,今年2月,檢方複訊時又翻供,堅決否認有過通姦行為,而男同事也堅稱雙方只是愛開玩笑。檢警調閱摩鐵住宿休息的記錄,但業者已無保留相關資料,加上雙方沒有具體的通姦証據,桃園地檢署今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