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祭出31項惠台措施,內容涵蓋開放影視產業登陸,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5)日表示,兩岸文化產業及文化交流最重要的關鍵,在於必須尊重創作與表意自由,審批制度將傷害藝術創作的自由,真實的文化自由,也才能真正對兩岸文化產業的合作與交流,有所助益。

▲行政院長賴清德15日表示,審批制度將傷害藝術創作的自由,真實的文化自由,也才能真正對兩岸文化產業的合作與交流,有所助益。(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副發言人丁允恭轉述指出,賴清德上午在行政院會上裁示,最近文化界傳來多項振奮人心的好消息,在電影圈,有《幸福路上》榮獲2018日本東京動畫大獎最佳長片獎;《大佛普拉斯》入圍紐約「新導演/新電影影展」;在文學方面,《單車失竊記》則是入圍英文世界聲譽最高的「曼布克國際獎」,這些藝文創作者傑出的表現,都是台灣文化無上榮耀。他說,這幾部作品,都以台灣為創作主體背景,在國際大放異彩,都是「越在地,越國際」最好的證明。
賴清德指出,台灣無論在歷史、政治、社會、文化上,都有豐富與多元的創作素材,而對藝術創作的開放性,更是台灣彌足珍貴的資產;在台灣所有的藝術創作者,都可以自由在自己的土地上說故事,發揮最大的創作量能。
賴清德表示,他特要別期勉行政團隊,務必透過相關政策、法案與預算,健全台灣文化創作環境,以及生態體系;上周院會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就是要以「國家隊」的概念,全力發展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為台灣優秀的創作者提供更堅強的後盾,要讓更多台灣優秀的作品,都能夠被全世界看見。
文化部長鄭麗君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對於中國大陸31項惠台措施,賴清德一再重申,創作自由是台灣最大的優勢,也是兩岸最大的差異,只要健全生態體系,給予創作者更多機會,有信心讓文化產業成為台灣的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