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出手凶狠、毫不留情的狠父邱光仁,13年前在超商門口打死自己的5歲女兒邱小妹,造成邱小妹人球事件,他也因此遭判刑12年,5年前他假釋出獄,竟又性侵女密友的11歲女兒,他原本坦承犯行,後來又翻供,法院認為他犯行惡劣,依法判他14年有期徒刑。

▲狠父邱光仁打死女兒遭判刑,出獄後竟又性侵女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2005年間,當時37歲的邱光仁帶著僅5歲的女兒在外喝酒,要離去時因未手痠,因此欲將邱小妹放下要她自己不行,被吵醒的邱小妹一直哭鬧,邱光仁竟在超商前狠狠的打了邱小妹幾巴掌,更抓邱小妹的頭猛毆,超商店員聽聞聲響查看後趕緊報警,但警消趕到時邱小妹已重傷昏迷,送醫後卻因醫療支援不足被迫轉診,等轉到台中的童綜合醫院時,已錯失黃金搶救時間,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引起軒然大波。
而狠下重手的邱光仁,當時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2年,2013年他假釋出獄,隔年竟下手性侵女性密友有智能障礙的女兒,兩年內性侵兩次,之後他因酒駕被撤銷假釋,而被害女童的老師剛好來做家庭訪問,問出被害女童遭性侵的往事,趕緊協助報案。
法院審理期間,原本坦承罪行的邱光仁突然翻供,否認所有犯行,但法官認為邱光仁明知被害女童有心智缺陷還兩度下手性侵,惡性重大,依依2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各判8年徒刑,合併執行1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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