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20歲男子阿明(化名)搞大13歲小女友美美(化名)的肚子,被婦產科發現依法通報。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阿明,法官認為,阿明撫養美美母子,也承諾會將對方娶進門,予以阿明從輕判刑,有期徒刑5個月易服社會勞動。

▲阿明搞大美美肚子,承諾等到美美達到法定年齡,就會與她完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聯合報》報導,判決書指出,2015年9月,阿明和美美情投意合,成為情侶,交往不到1年就天雷勾動地火,至少發生3次性行為。直到美美驚覺懷孕,前往婦產科就醫,才讓事情曝了光,檢方也將阿明起訴。
阿明被逮後坦承犯行,表示他與美美是真心相愛、你情我願,也承諾等到美美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就會將她娶進門。
法官認為,小倆口年輕、血氣方剛,且智慮尚輕,阿明的行為雖不應該,但阿明已與美美及其孩子共同生活,加上犯後態度良好,美美也當庭原諒他。法官審理後,予以從輕判刑,有期徒刑5個月,所處刑責易服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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