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彰化男子許文炳曾任殺鱉工,因不滿黃姓酒友欠他3000元,更懷疑黃男亂介紹男人與其前妻上床,前年初於酒後持板凳打昏黃男後,拿美工刀狠割黃男17刀,還切下黃男睪丸洩憤,讓黃活活「痛死」。最高法院支持台中高分院見解,許男被鑑定出有「酒精使用障礙症」,認定許男酒後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減低,依法減刑,今(7)日駁回上訴,改處有期徒刑18年定讞。

▲殺人。(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50歲的許男因長期酗酒,常有酒後衝動控制困難,且有幻聽、失眠等症狀,還曾酒後自焚獲救。由於許男不滿黃姓友人欠錢未還,且認為黃男介紹其他男人與前妻上床,而對黃男積怨不滿。2016年1月17日喝了一瓶38度高粱及一些藥酒後,下午5時許騎車前往黃男在彰化的住處,然後走進黃男家中討債,結果遭黃男辱罵、並表示拒絕償還,2人因而發生口角。許男因此失去理智,拿起屋內的板凳朝黃男的頭部痛毆,將黃男打昏倒在房間地上後,持刀割黃男的頭、臉、肛門口、陰囊等處共17刀。當晚黃男被同住友人發現時,兩側睪丸都被切除,重傷送醫後死亡。
檢警逮捕許男後,發現死者睪丸是被美工刀割下,且許男有殺鱉經驗,疑把友人睪丸當鱉頭割下,因此將他起訴。許男於審理時,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在打昏黃男後,還和黃一起躺在房間睡覺,睡醒後發現手上握有睪丸,可能酒醉時扯掉朋友的睪丸,且整個過程因喝酒記憶模糊。
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但二審依據鑑定報告,認定許男因「酒精使用障礙症」引發精神症狀,他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已顯著減低,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改判18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