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外遇被抓包,藉口百百種,基隆一名在醫院擔任護理長的戴姓女子,2014年和上司在車內調情的行車紀錄器曝光,被丈夫抓包出現親吻、愛撫的聲音,雖然她辯是「只有表皮的,皮膚的接觸」,但仍遭高院判賠30萬元定讞。

▲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戴女在3年前的4月9日上午駕車出門工作,至隔日天亮才返家。她的丈夫察覺不對勁,調閱車內行車紀錄器查看,果真聽見妻子與上司在車內接吻、愛撫聲響,甚至傳出「物體規則碰撞聲」。
面對丈夫的質問,戴女還辯稱「只有表皮的,皮膚的接觸」、「你不要想得太邪惡,我們頂多就是親一親,就這樣子而已...」丈夫回嗆:「那叫春的聲音哪裡來的?親一親就會有那個聲音喔」,飽受精神煎熬的他氣得透過法院向戴女求償醫藥費與精神慰撫共80萬餘元。
戴女在庭上宣稱是在應酬後等待上司酒醒後,自行錄下呻吟聲惡作劇,丈夫卻藉此逼她承認出軌、訛詐她上司錢財,不過說詞未被法官採信。法官勘驗錄音黨認為,兩人在言語調情後,確實出現親吻、喘息聲,雖然其中出現的物體碰撞聲不見得是車震所致,但戴女行為確實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破壞婚姻圓滿,一審判賠20萬元,上訴後高院改判戴女再賠10萬,共計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