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宜蓁/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海空運貨物進口將不適用3000元以下免稅規定,因此從國外頻繁批貨回台販售的賣家,以後不能再以「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稅負。

▲《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圖/記者林敬旻攝)
財政部指出,跨境電子商務近年來已成為國際趨勢,為了避免稅基流失,我國目前就低價快遞進口貨物訂有同批完稅價格在3000 元以下者免稅之規定。為防範賣家將貨物以化整為零的方式,逃漏進口稅款,研議修法對進口次數頻繁者,取消適用免稅規定。
《關稅法》三讀修正後,未來進口包裹若從同一發貨人寄給同一收貨人或地址,次數在30日內超過2次,或是半年內超過6次,就會比照進口郵包規定,被視為「次數頻繁」,不能再享3千元以下免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