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羅欣怡報導

▲女網友想請生理假,遭單位主管刁難。(圖/資料畫面)
一名擔任公務員的女網友,在網路表示自己按照規定請「生理假」,卻被直屬長官質疑卻被主管質疑「請問距上次請生理假期間是否合理?另外是否身體確實有不適?」揚言要納入平時考核,當天下午更直接到家中訪視,讓原PO直呼「我真的是覺得莫名其妙!」
原PO在Dcard和PTT上發文,指出昨(14日)因生理期不適,一早就傳訊向單位的科長請一天生理假,但卻遭對方質疑「請問距上次請生理假期間是否合理?另外是否身體確實有不適?」並同時要求「具體說明不適到無法上班的具體理由」,並向她表達「依規定可以請,但不是濫請」「這是主管有監督之責,妳也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原PO不滿被質疑,也立刻回應主管自己因經期比較亂,身體確實也不舒服「如需醫生診斷會補上」,但主管仍堅持「未提出合理說明得不予准假,相關情形納入平時考核」,並強調公務員須依法行事,但最後一句「下午會跟人事訪視,已了解同仁狀況」直接讓原PO炸鍋。

▲▼女網友昨(14日)提出請假需求,但主管回應讓她感覺莫名其妙。(圖/翻攝自dcard)

原PO氣得的大呼「我也向勞工局問,說這可以申訴,因為居家訪視不太合理,我實在不想跟他們撕破臉,才一直忍著沒去申訴,但今天我真的是覺得很煩很生氣!!!!」並透露主管甚至還以請生理假威脅列入平日考核,「所以請生理假還要被評分?用這個來威脅我考核分數這樣對嗎?所以都沒請生理假的同仁就可以比較高分?」
原PO也聲明,自己按照《勞基法》沒有請超過,也知道「一個月只能請一次」,之前痛到連請兩天,也都按照規定請了病假,卻沒想到會被刁難,也強調「忍很多次意思是指是因為還有其他不合理的事不單單只是請生理假這個事情而已」。
貼文曝光,引起大票網友熱議留言「提出證明,把衛生棉寄給他」、「啊是要什麼證明,要把帶血的衛生棉丟他臉上這樣嗎?」「公務員帶頭違法了欸」、「勞動部說生理假免付證明,公務人員應該也適用吧?」不過也有疑似原PO工作單位同仁逆風,直指原PO3/21報到、3/24、25請生理假、4月請生理假,工作態度不積極,但聲援網友卻認為「是兩碼子事」,不應混為一談。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也曾就生理假規定特別說明,指出「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及第21條規定);為符合生理假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之意旨,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雇主不得要求勞工改請其他假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