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徐女與人夫互傳鹹濕訊息遭判賠25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徐姓女子,先前與人夫阿豪(化名)發生外遇,不但互稱「老公老婆」,還互傳「用力撞妳嗎?」、「等你撞擊」、「幫你玩蛋蛋」等訊息,阿豪妻子發現後,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2人對話已逾越一般交友分際,判徐女與阿豪必須連帶賠償25萬元。
阿豪妻子主張,2021年到2024年3月間,丈夫與徐女互動頻繁,2人以老公老婆相稱,並互傳性暗示訊息,內容提及「親、抱、用力撞妳嗎?」「等你撞擊」、「妳自己想無套做嗎?」、「我幫你玩蛋蛋腿軟」、「抱睡」等字句,明顯侵害她的配偶權,遂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阿豪辯稱,他與徐女長達3年的對話內容,不過是性幻想罷了,兩人並未發生過性行為,而且他與妻子已有開放式關係共識,亦曾一同參與過5到6次性愛聯誼。
法官認為,阿豪與徐女的對話內容,儘管無法認定有發生過性行為,但2人互傳充滿性幻想的對話內容,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違背善良風俗,認定2人侵害正宮配偶權,情節重大,應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