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黑色碎片為果汁機攪拌棒碎片,但店家卻想用賠償飲料的方式企圖卸責,讓網友相當憤怒。(圖/翻攝爆料公社)
天氣逐漸炎熱,來一杯冰涼的手搖飲想必會非常的開心,但以下這杯飲料可就讓這名消費者笑不出來;有高雄的網友到一間連鎖飲料店一口氣外帶了6杯飲料,回頭要開始飲用時,赫然發現「果汁機攪拌棒碎片」,但店家收到投訴後卻只輕描淡寫的表示可以再賠償6杯飲料,讓網友氣炸,衛生局獲報後也在12日前往稽查,店家承認員工有操作疏失,後續衛生局依法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人員前往出事的店家稽查。(圖/衛生局提供)
網友指出,當時喝下一口飲料時發覺有異物,打開後赫然發現杯中有許多不明的黑色碎片,因此他發文抱怨「果汁機零件?攪拌棒被打碎?結果裝沒事還賣給客人?打電話給店家只說賠6杯新的,要不要我再自己買6杯,你把這些塑膠吃一吃?」他更抱怨「我不需要什麼賠償,我也不敢再喝了!賠償金也不用,我不缺那些錢,該舉報的舉報,該爆料的爆料。只能說台灣食安觀念真的很薄弱,哪天你家裡老人小孩喝到會作何感想?」
衛生局指出,12日上午接獲反映隨即派員前往現場查察,經查業者有投保產品責任險,業者表示有接獲消費者反應,確實為員工操作不當,攪拌棒被冰沙攪碎刀片打進產品。
衛生局表示,業者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販售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發現現場作業環境冰箱未有溫度紀錄表、冰勺未設置專區放置、未張貼洗手掛圖、未有從業人員體檢報告等多項缺失,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限期改善,倘複查結果未改善將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加強從業人員衛生管理、教育訓練、作業場所及設施設備,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