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分局長章振國表示,將當事人意見列進筆錄中都有相關規定。(圖/翻攝GoogleMaps)
網紅Cheap收到台南員警具名投訴,指出在2025年2月22日當天一剛滿18的女生騎機車撞到BMW,但她要求將其他無辜的車主列入遭到承辦員警拒絕,後來找上市議員陳皇宇關說施壓,員警再次拒絕遭到申誡,由於這起事件已在網路、警界上造成不小的輿論,分局長章振國於是親上火線回應這起事件發生的緣由,陳皇宇也喊冤表示,他接獲陳情要求員警將車禍當事人意見列入筆錄內,難道這樣也算關說?
第一分局長章振國表示,在今年2月22日當天,一名女大生騎機車為閃避違停車輛,導致往左切出後未注意到後方駛來的BMW轎車,雙方因而發生擦撞,當天做完筆錄後,女大生回家檢視行車紀錄器,認為違停車輛也有因果關係,因此也應製作筆錄;女大生的雙親則在事後致電承辦員警對違停車輛製作筆錄遭到拒絕,但交通分隊長也認為應該列入,不過員警一就拒絕,對此女大生雙親才找上市議員,市議員在詢問分局後,才透過主管向員警轉達。
章振國也說,議員有來瞭解案件是事實,分局立場絕對支持員警公事公辦,但這起車禍是由當事人依據行車紀錄器,主張違停車輛也有部分肇責,理應製作筆錄,這也是當事人的權益,但員警卻始終拒絕,就算直屬主管加入也不願意,一直到3月12日才將筆錄製作完畢;章振國也解釋,目前同穰取締酒駕違規,若有長官關說一定會被錄進密錄器、還會被送辦,但他沒有關說、施壓,且事發至今都沒有接觸到該名員警,哪來的「被議員施壓就跪了,叫員警配合一下?」情節?
被指控施壓的陳皇宇也說,女大生主張「轎車臨停影響行車路線」被員警反駁、不被採用,接到女大生雙親陳情後,他也只是請員警依法規將當事人意見列進筆錄中,難道這也叫關說?而且員警也不是「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為何不將當事人意見記錄下來?
第一分局則表示,該名交通分隊員警2月間受理車禍,因拒絕民眾要求補充意見,民眾於3月10日向分局陳情;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22點略以:「為瞭解肇事經過,應調查訪問相關當事人作成紀錄」,另查台南市交大官方網站常見問答:「交通事故處理員警繪製現場圖及製作調查筆錄(談話紀錄),此為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規定之現場蒐證作為,當事人倘若對於現場圖或調查筆錄(談話紀錄)有任何疑義,應請處理人員說明;若發現資料有缺漏、誤植,也應請處理人員補正」。
此外,該名員警應依規定受理民眾補充意見並詳加調查,另於3月間製作第2次談話紀錄後,與民眾交談時言詞不當,影響警譽。該員拒絕民眾補充意見及服務態度不佳遭民眾陳情,經查屬實,分局予以申誡議處。
第一分局對於任何民眾反應之意見,均會確實查處釐清,所屬有優良表現事蹟,給予獎勵;若有缺失會依規定策進、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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