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除了虐死男童剴剴,之前還曾虐待2名男童,被台北地檢署依傷害、強制、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等罪提起公訴,今(9日)上午,台北地院開庭審理,而劉彩萱、劉若琳姊妹也現身,在法警戒護下走下囚車。

▲劉性惡保母姊,在法警戒護下走下囚車。(圖/三立新聞網)
據起訴書指出,受託照顧剴剴前,於2023年4月間,劉姓姊妹先是以每月2萬8500元代價,接受一名5月大男嬰父母委託照顧,之後又經由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媒介,以每日1000元費用,照護一名1歲男童。
但劉家姊妹卻對2名男童下毒手。對5個月大男嬰以手彈鼻子、臉部,且放任其他幼童將奶嘴掛繩勒住男嬰的脖子,甚至將男嬰手腳綁在餐桌椅子上。

▲劉性惡保母姊,在法警戒護下走下囚車。(圖/三立新聞網)
1歲男童則被逼一腳跨在椅子上,男童站都站不穩,嚇得尖叫大哭、嘶吼喘氣,姊妹倆卻視若無睹。且應該不定期替男童更換尿布,姊妹倆卻疏於更換,導致男童臀部紅腫、起水泡甚至潰爛。姊妹倆的惡行,直到剴剴案爆發,2名幼童也遭毒手一事才因此曝光。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