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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力顧病母日睡2小時7年 男崩潰弒母伴屍7小時!二審判決出爐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7年來吳男獨力照顧病母,每天頂多只能睡2小時,造成重度憂鬱,崩潰弒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7年來吳男獨力照顧病母,每天頂多只能睡2小時,造成重度憂鬱,崩潰弒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45歲吳姓男子獨力、全職照顧罹患重病的母親近7年時間,每天只能睡1、2個小時,手足兄弟姐妹卻只給了他一句「加油」,讓吳男崩潰。2023年6月間,徒手將母親勒死。一審吳男被判刑8年,二審高等法院8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8年有期徒刑,撤銷刑後2年強制治療,改為刑前。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原本在汽車零件製造廠工作的吳男自2017年起,全職照顧罹病的母親。除了平日的照護,母親因有椎間盤突出問題,經常因疼痛大聲發出「嗯嗯」聲音,造成吳男每天幾乎只能好好睡1、2個小時,因此罹患重度憂鬱症。曾經向兄弟姐妹吐苦水,卻都只得到「加油」一句話。

2023年6月26日上午,吳男不堪長期精神壓力崩潰,徒手將母親勒斃,伴屍7個多小時,才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自首。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處吳男8年有期徒刑,並應於行刑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2年。

吳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依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鑑定其精神狀況,吳男確實行為時受憂鬱症及功能退化影響,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降低,符合刑法減輕其刑之規定。又吳男犯案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考量其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品行、犯後態度等,加上吳男的妹妹替吳男求情,可認原審量刑並無違誤或不當,因此駁回吳男上訴。

不過負責鑑定的療養院建議吳男至少應接受2、3年以上監護處分治療,但監所內資源有限,應於刑前接受監護處分。鑑定人也證稱,重度憂鬱症如未經治療,復發率甚高,建議經過治療待精神狀況改善後再執行刑期。

因此原審諭知刑後施以監護2年,尚有未洽,此部分吳男上訴有理,判決撤銷原保安處分,改諭知吳男應於刑前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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