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被控霸凌致死不起訴 檢:謝宜容難以知悉部屬會輕生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謝宜容交保後準備離開。(圖/記者莊淇鈞攝影)

▲謝宜容交保後準備離開。(圖/記者莊淇鈞攝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挪用公款等案件,上週三(2日)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謝宜容,但過失致死罪部分,檢方認為,因吳姓公務員從未透過管道申訴、即使抱怨也是簡單帶過,謝宜容難以知悉其不當領導與交辦不可能的任務會造成他輕生,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指出,吳姓公務員獨立操持北分署資訊及資安工作又主責「智能就業服務專案」,因要獨自一人負責北分署所有資訊設備採購及公文批和、資安維護等業務,工作量龐大,加上「智能就業服務專案」等AI導入業務,經謝宜容裁示需要在今年6月羅東就業服務中心搬遷前完成,並將專案無人就業服務機在搬遷儀式中展出,導致吳姓公務員承受時程壓力與極大痛苦,工作時數與壓力明顯增加,每日工作14小時。

根據勞動部報告顯示,謝宜容確實造成北分署同仁與吳姓公務員處於高壓、不友善工作環境,還曾有同仁在與謝宜容面商時因不堪謝宜容指責及累積壓力當場哭泣,謝宜容還曾以「你們在搞什麼鬼」、「當人家(應指勞發署署長)是垃圾桶嗎」等尖銳語言責備同仁。

而謝宜容是否有機會意識到她的行為將引起吳姓公務員輕生想法,如果有機會或是有可能,她身為吳姓公務員最高直屬主管,對於吳姓公務員在工作中安排至關重大、具有保證人地位,應考量吳姓公務員性格傾向盡責、即使被交辦難以達成的任務仍使命必達等因素,讓吳姓公務員在合適工作量下工作。

檢方提到,雖然勞動部報告顯示吳姓公務員輕生與工作遭遇有關,但他內向、對工作認真負責,未曾提起申訴,即使承受上級壓力或超過負擔的工作負荷仍會默默完成,也不會申報加班時數,雖然曾向同事提到處理「智能就業服務專案」的無力感,也只是簡單幾語帶過,也沒有表達過輕生念頭。

檢方指出,刑事偵查與行政調查本質不同,刑事所適用的嚴格證據法則也與行政調查適用證據法則不同,刑法上的結果犯(如過失致死罪責)以一定結果發生為必要,採取「相當因果關係」。綜上所述,認定謝宜容難以知悉不當領導與交辦不可能的任務會造成吳姓公務員輕生,予以不起訴處分。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 拒絕霸凌 你我有責 ※

#公務員之死!職場霸凌案延燒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衝二階!《罷免太縱酒》之夜 ‧ 年輕人站出來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