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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點名林俊言!柯文哲案黃景茂爆拿「文件」逼認罪 捍衛文官尊嚴不認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承辦柯文哲案檢察官林俊言又被點名,黃景茂出庭爆林拿沒簽名文件要他認罪。(圖/資料照)

▲承辦柯文哲案檢察官林俊言又被點名,黃景茂出庭爆林拿沒簽名文件要他認罪。(圖/資料照)

台北地方法院25日下午審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京華城弊案,傳訊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前局長黃景茂。對於台北地檢署起訴內容,黃景茂否認犯罪,還特別點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拿文件佐證告訴他時任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彭振聲、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邵琇珮都已經認罪,但他看文件,有簽名欄卻沒有簽名,他依文官職責合法處理京華城案,維護文官尊嚴,因此選擇不認罪。

全案北院開庭審理至今,承辦檢察官林俊言幾乎成了焦點,包括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文哲都當庭點名過林俊言,指控以不正方式要他們認罪。黃景茂為第3位指控的被告,接下來的發展引發關注。

黃景茂表示,都市計畫委員會是台北市政府一級單位,和其他外縣市不一樣,並非隸屬都市發展局而是平行單位。京華城案涉及都市計畫審議、研議部分,由都委會處理。雖然京華城案當時與北市府有訴訟正在進行,但沒有任何人告訴他,訴訟中案件都發局不宜受理陳情。

黃景茂並表示,邵琇珮當初是代表都發局列席都委會會議,因為討論、決議都是都委會的權責,都發局局長也非都委會委員,都發局和都委會是平行單位,是北市獨有,因此他當時也並未列席。他替邵琇珮感到委屈,因為邵是深受他信任的下屬,是非常優秀的人。

黃景茂強調,2024年10月11日接受檢察官偵訊時,承辦檢察官林俊言告訴他,彭振聲、邵琇珮都已認罪,也拿出2份文件佐證,不過文件上有簽名欄卻沒有彭、邵2人的簽名。他是文官出身,依文官職責合法處理京華城案,為了捍衛文官尊嚴,他選擇不認罪。

黃景茂於2019年起擔任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被控與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兼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的彭振聲爲承上意,謀劃於都委會會議時,不退回京華城研議案,反組成專案小組,供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邵琇珮提出違法容積獎勵辦法「方案四」。待京華城依「方案四」申請容積獎勵,黃景茂便指示速交公告公開展覽。即黃景茂與彭振聲、邵琇珮3人明知京華城申請的容積獎勵違反都市更新條例,核章逐級上陳,完成圖利犯行。

全案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黃景茂原為證人身份被約談後請回,2024年9月14日轉列被告,被以500萬元交保。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提起公訴,具體求刑7年,併科10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5年。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柯文哲涉案遭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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