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景茂曾為證人身份,結果被轉列被告,500萬交保。(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侵占案,25日下午2點半將再度開庭,傳訊會計師端木正、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行準備程序庭。端、黃2人都不認罪,於案件偵辦期間分別獲100萬、500萬元交保,黃景茂原為證人,之後轉列被告,其證詞在京華城案中具有關鍵地位,全案進入法院審理,2人是否會認罪,值得關注。

▲會計師端木正。(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
黃景茂於2019年起擔任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被控與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兼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的彭振聲爲承上意,謀劃於都委會會議時,不退回京華城研議案,反組成專案小組,供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邵琇珮提出違法容積獎勵辦法「方案四」。待京華城依「方案四」申請容積獎勵,黃景茂便指示速交公告公開展覽。黃景茂與彭振聲、邵琇珮3人明知京華城申請的容積獎勵違反都市更新條例,仍核章逐級上陳,完成圖利犯行。
全案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黃景茂原為證人身分被約談後請回,2024年9月14日轉列被告,被以500萬元交保。
檢方認為,黃景茂為專業技術行政公務人員,本應基於專業學識、素養,堅持依法行政,卻為求官途,甘為柯文哲、彭振聲驅使,又屈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之威勢,出賣原屬台北市民的容積利益,還企圖將罪責推給下屬邵琇珮,敗壞官箴,至今毫無悔意,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提起公訴,具體求刑7年,併科10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5年。
端木正則被控明知柯文哲競選總部上傳到監察院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的申報內容有諸多問題,10多筆支出沒有相對應的傳票、憑證,仍出具查無不法的查核報告給監察院。又明知監察院審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帳目後退件,要求競總補正,且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實際上並未支付「時樂」等公司宣傳廣告費等費用,當然沒有相對應的發票或收據,竟然未要求競總補齊,逕自登入監察院系統登打不實支出交易,損害監察院管控政治獻金收支之正確性。
檢方偵辦後認為,端木正嚴重違背會計師操守,戕害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機制,使公眾監督之功效淪於形式,事後還飾詞狡辯、推卸責任,依刑法業務登載不實罪提起公訴,具體求刑1年。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