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楊男將林男砍成重傷,遭法院判刑1年10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高雄楊姓男子(42歲)不滿宋姓女友提分手,竟不停的狂傳簡訊騷擾,還將汽車輪胎漏氣,直到2024年10月間,楊男發現宋女和新歡林男在街上行走,盛怒之下拿起菜刀將林男砍傷逃逸,警方在獲報後循線在逃亡第6天逮捕楊男,案經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楊男1年6個月徒刑,違反保護令部分則判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男與宋女原為同居情侶,後來因感情生變於2023年7月結束同居關係,於是傳簡訊恫嚇女方「我等兄哥招待砍人」、「要給妳吃屎」等話語,宋女在心生畏懼下於同年8月聲請保護令,沒想到仍在10月15日天將女方車胎洩氣,後來見到宋女跟林男共乘機車,竟拿起磚塊砸人。
最後雙方當街打架,楊男在過程中拿起預藏的刀械追砍林男,導致林男左上臂、背部及手腕多處深度撕裂,林男雖一度拿起辣椒水反擊仍無法阻止楊男攻勢,警方獲報後在楊男逃逸6天後將他逮捕送辦,檢方於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經地方法院審理,楊男仍自辯「騎車巧遇、正當防衛」,指控對方持花盆攻擊。
然而法官根據監視畫面,發現林男空手逃命,楊男在後方持刀追砍,再者,楊男過去有持械騷擾前科,已違保護令中禁止接觸、恐嚇等規定,審酌楊男犯後態度以及對林男造成的傷害,因此依傷害罪判處1年6個月徒刑,違反《家暴法》部分則判處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兩罪合併執行1年10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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