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洪男付出249萬買泰達幣豈料遇到假幣商呂男,最後法院判決呂男要全數賠償。(示意圖/翻攝畫面)
屏東洪姓男子2024年間透過臉書加入呂男好友,呂男誆稱投資泰達幣會帶來不錯的收入,洪男卻因此上當,陸續交付249萬元讓呂男操盤,不料早已落入了呂男設下的詐騙陷阱,數百萬元有去無回,洪男憤而報警提告,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刑2年8個月,並要全數返還289萬給洪男,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2024年間加入呂男臉書好友,並交換LINE,後來呂男開始遊說洪男泰達幣獲利可觀,加入特定網站就可以獲利,洪男卻因此上鉤,後來背後的詐騙集團先設計正常的交易讓洪男獲利後,洪男便陸續交付了249萬多,不知自己已誤入詐騙陷阱,買來的泰達幣全被騙走,於是報警處理。
呂男接受調查時時主張他自己是幣商,只賺取中間差價,並未對洪男詐欺,但檢方發現呂男不但在收錢後製造虛擬幣交易假象,還將詐團持有的電子錢包拿來掩飾、隱匿犯罪所得,因此依洗錢防制法起訴呂男。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呂男涉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成立,因此判處2年8個月徒刑,並應返還洪男損失的2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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