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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法利遭禁止入境臺灣 北市勞動局說明了!裁處經過曝光

娛樂中心/陳慈鈴報導

樂樂法利(圖)遭禁止入境台灣,並聲稱至今未收到官方通知。(圖/翻攝自LeLe Farley YouTube)

▲樂樂法利(圖)遭禁止入境台灣,並聲稱至今未收到官方通知。(圖/翻攝自LeLe Farley YouTube)

美國籍反共網紅「樂樂法利」申請臺灣「就業金卡」獲准,豈料,當他進入機場被工作人員掃描護照後,卻被告知禁止入境臺灣,讓他打算搬到臺灣長期居住的計畫,瞬間被打亂,引發外界關注。對此,移民署回應了,台北市勞動局今(23)日也還原裁處經過。

樂樂法利22日上傳一支「我被臺灣禁止入境」影片,透露自己申請到臺灣的「就業金卡」後,開始計畫到臺灣長期居住,於是花了1個月的時間打包好行李,並賣掉車子、與美國的親友告別,結果進入機場卻被告知禁止入境臺灣,「那一刻我的夢碎了,我被檢舉了」。他更透露截至22日,「我都還沒收到來自臺灣有關部門的書面,或者郵件的正式通知。」

知名反共YouTuber樂樂法利(圖)中文流利,也是饒舌歌手與脫口秀演員。(圖/翻攝自lelefarley IG)

▲知名反共YouTuber樂樂法利(圖)中文流利,也是饒舌歌手與脫口秀演員。(圖/翻攝自lelefarley IG)

針對樂樂法利被禁止入境臺灣,移民署說明,樂樂法利雖獲發文化藝術類就業金卡,但過去2023年來臺時,因非法工作案被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裁處在案,因此移民署依《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管制一定期間無法入境。

樂樂法利(右)曾同框賴清德(左)。(圖/翻攝自IG @lelefarley)

▲樂樂法利(右)曾同框賴清德(左)。(圖/翻攝自IG @lelefarley)

臺北市勞動局還原樂樂法利當時被檢舉的情形,表示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因接獲民眾檢舉,多位未申請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參加國內數個電視台政論節目,經查證屬實,即移送勞動局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以及同法第68條規定,「違反第43條規定之外國人,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裁處,不過因為裁處對象已不在境內,所以移請移民署依法辦理。

#樂樂法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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