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警方在基隆山區尋獲男嬰骸骨。(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不滿3個月大的兒子哭鬧,用抱枕蓋在其臉部致死,以手提袋藏屍、伴屍6年後棄置於基隆山區,案件曝光後引起社會關注。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黃男1年8月徒刑、8月徒刑。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男一家人原本住在台中,2018年3月間,妻子楊女下班返家看見黃男在睡覺,剛出生3個月的兒子躺在床上身亡,臉上有1顆枕頭,楊女本想報案求援,黃男因涉詐欺遭通緝,制止楊女報案,並稱兒子是噎奶死亡。黃男夫妻未妥善處理遺體,僅把遺體裝在手提袋中,任其放在家裡腐爛,夫妻搬家時,也帶著兒子的骸骨。
楊女因受不了黃男經濟不穩離婚,返回新竹老家居住,黃男仍把孩子的遺骨帶在身邊,直到去年3月,他結交新女友後,擔心殺子行徑和孩子的骸骨被發現嚇跑新歡,遂用手提袋裝著白骨坐車北上,將遺骨棄置基隆老家山區。
因黃姓男童去年9月已達學齡,卻遲未入學報到,經校方通報協尋,這起命案才被揭發。警方循線在台中找到男童的生父黃男。黃男辯稱,孩子剛出生3個月時就已經噎奶死亡,去年3月間已把遺體棄置在基隆山區。

▲黃男因涉嫌殺害3個月大的兒子被逮捕。(圖/翻攝畫面)
黃男被逮後承認因兒子哭鬧,因此用抱枕蓋在其臉部,但否認故意殺子。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和遺棄屍體2罪對黃男起訴。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黃男全部認罪,坦承因個人疏忽導致兒子死亡,並將遺體放在行李袋中長達6年,單純想將兒子留在身邊,他也深感後悔。前妻楊女證稱,黃男並非故意,希望法官不要重判,讓黃男可以照顧其他3個小孩,負起應有的責任。
法官審酌,黃男的行為實屬可議,應予非難,黃男犯後卻有悔悟,無再犯之虞,依過失致死罪、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黃男1年8月徒刑、8月徒刑。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黃男須接受保護管束,並完成30小時家庭親子關係認知教育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