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屏東縣民公園發生有男子躲在溜滑梯內,沒穿衣服還露鳥猥褻女童,屏檢偵結,將男子依公然猥褻及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

▲屏東縣民公園平日有許多小朋友遊憩。(圖/翻攝畫面)
屏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月9日,谷姓男子全身赤裸僅用1件外套覆蓋身體上半部,而露出下體生殖器方式,仰躺在屏東縣民公園某座洋蔥造型滑梯第3層內,當女童前往該處遊玩時,谷男先以一手抓住女童的腳,使其無法順利移動後,再以另一手強行觸摸女童屁股,強制猥褻女童得逞。
案經女童家屬發現並報警處理,警方到達現場時,被告谷男已經離開,隨後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谷男到案,訊問後,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屏檢提及,對於侵害婦女幼童等相關案件絕對依法嚴辦,並持續落實婦幼保護工作,維護民眾性自主權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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