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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已懷孕!女碩士下海賣淫暈船 傳男客下體照嗆人妻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張姓女碩士與小王發生外遇,還傳送生殖器照片向對方妻子嗆聲。(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張姓女碩士與小王發生外遇,還傳送生殖器照片向對方妻子嗆聲。(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1名張姓女碩士,前年下海賣淫時,結識已婚的黃姓男客,對方承諾會離婚娶她,張女竟傳訊息給黃男的簡姓妻子,並表示黃男已向她求婚,她也懷了黃男孩子,還傳黃男生殖器照片示威,簡女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張女辯稱,她是暈船才做出那些行為,夢醒後才發現一場空,台中地院判張女應賠償35萬元。

簡女主張,2023年7月到2024年)1月間,張女與丈夫發生外遇,還傳送訊息向她嗆聲,張女聲稱丈夫已經求婚,自己也懷有丈夫小孩,張女甚至傳送丈夫生殖器照片給她,反覆對她進行言詞攻擊騷擾,導致她與丈夫婚姻生變,遂提告求償60萬元。

張女辯稱,她在2023年7月間下海賣淫,進而結識黃姓人夫,對方經常找她訴說心事,還對她百般關心;她自稱懷有黃男小孩、黃男向她求婚等言論,均是她虛構的謊言,只因她相信黃男會與妻子離婚,希望簡女能成全她與黃男,現在她與黃男已無聯繫,希望精神慰撫金降為10萬元。

法官認為,張女承認簡女指控的內容,顯然她與黃男搭乘高鐵到台北旅遊,並有車上接吻及共宿北投溫泉旅館等行為,同年9月間,張女還傳訊息給黃男,內容提及「我不要什麼名份,因為認識了你,我心裡已經裝不下任何人了」、「我至少可以幫助你完成一個願望,為你生一個健康的兒子或女兒」、「或許,你可以讓我懷上一個孩子」等字句,足認兩人關係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

法官指出,簡女提告求償60萬元,考量張女為碩士畢業,平均月薪45000元,未婚且需扶養母親,加上身心狀況不佳,因此判她應賠償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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