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江女頭部遭到大面積燙傷,但二審法官認為她也要負部分責任,因此條降賠償金到19萬元。(資料照圖/翻攝爆怨公社)
高雄江姓女子2021年間前往一間美容院燙髮時,因電子鍋內的塑膠管線脫落,造成頭部、臉部、左耳被蒸氣燙傷,事後江女求償76萬元,目前案經二審後,高雄高分院認為江女也有部分責任,因此將賠償金從一審的26萬元調降到19萬元定讞。
江女主張,2021年2月2日上午前往茄萣區經營的美容院燙髮,但過程中因電子鍋內的管線鬆脫導致蒸氣溢出,當場造成江女頭、臉、耳被燙傷,後續更造成耳廓畸形及禿頭等後遺症,即使接受整外手術也無法恢復,因此向潘姓老闆娘求償76萬8千元;但潘女也主張,她對江女遭遇感到抱歉,事發後自己也有積極處理,包括將斷電、鋪毛巾、降溫、冰敷等,也陪同對方就醫並持續關心復原情形,由於沒有穩定收入,認為江女求償太高。
後來地院刑事庭依過失重傷害判處7個月徒刑,潘女不服上訴,而高雄高分院則認為禿頭、耳廓畸形難以認定重大傷害,因此改判過失傷害處刑半年,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地院一審判決26萬精神撫慰金,但高雄高分院考量她未確認電子鍋品質部分有的確有過失,但江女也同意使用,應負2成5責任,改判19萬5千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