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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警衝教堂逮人 神父指侵犯宗教自由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警方發現疑似車手(紅圈)。(圖/翻攝畫面)

▲警方發現疑似車手(紅圈)。(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警方日前在樹林區中山路一段合作金庫前,執行熱時、熱點防制、查緝車手提領贓款勤務時,發現3名疑似車手的男子,欲趨前盤查時,3男往旁邊天主教堂園區逃竄,警方因此追捕逮捕了1名失聯移工。對此,天主教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天主教移民移工服務中心、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等團體,對警方此舉不滿,神父阮文雄認為造成現場其他移工恐慌,侵犯宗教自由和人權尊重。

疑似車手逃進去教堂(紅框)。(圖/翻攝畫面)

▲疑似車手逃進去教堂(紅框)。(圖/翻攝畫面)

神父阮文雄表示,5月底樹林天主堂進行著主日彌撒時,警察闖入教堂查緝失聯移工,涉侵犯宗教自由。新北警解釋,當時在街上追逐疑似車手,最後在教堂樓梯間逮捕1人。「警方刻意在教堂外走動、盤查,此事已發生過至少三次以上」、「若只為了查緝少數行方不明移工,連續幾週所造成的騷動,正如殺雞用牛刀,嚴重違反我國法律對人權保障的精神。這樣恰當嗎?」還表示「逾期居留外國人、或行方不明移工,不是罪犯,其應同有滿足信仰需求而上教堂作禮拜的權利,而這項權利應該是完整而不受公權力脅迫的。」

阮文雄表示,深感警察這樣行為對於宗教自由及人權尊重構成了嚴重的侵犯,因此,他與一些宗教及非政府組織(NGO)的夥伴將在14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對此的極度關切及不滿,也呼籲警政署及移民署等單位不要在宗教場所執勤抓人。

律師廖芳萱表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有客觀事實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時,才能於拒絕盤查時逕行拘提,但仍以犯罪嫌疑重大時,才能逕行拘提。此外,依大法官會議解釋,警察勤務條例雖有臨檢,盤查規定,但該法並非授權警察人員可以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為臨檢、取締或隨機盤查。警方在執行職務時,仍應判斷是否有具體違法事證,且應符合法定程序才可實施,此外在實施盤查時亦應遵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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