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上個月去世,二房獨子張國煒公開張榮發親筆簽名的遺囑,自行宣布單獨繼承536億的遺產,並接任集團總裁,讓大房相當不滿,也大動作反擊,而現在又被爆出,張國煒和前妻蔡菁珊離婚後,未依「同意離職協議書」替她安排工作,遭到提告,最後張國煒遭判敗訴,且必須支付175萬元給前妻。

▲張榮發二房獨子張國煒(圖/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蔡菁珊指控,2005年簽定離婚協議書時,同時也簽了「同意離職協議書」,張國煒答應替她安排「合意勝任」的工作,不然得每個月付7萬元,但先後安排的4個工作都不理想,例如說好當西華飯店櫃臺接待,但面試後卻被要求從清潔人員做起、應徵微風廣場儲備幹部,卻被通知要先到生鮮超市部門,另外兩個不是沒被錄取,就是沒收到面試通知。
蔡菁珊在前年提告,請求張國煒得支付,從2005年到2014年共116個月的812萬元,張國煒則認為已安排4份工作,是蔡菁珊不接受,且蔡菁珊已經找到工作,所以沒有違約不願付款。

▲張國煒先後幫前妻蔡菁珊找4份工作(製圖/三立新聞網)
但台北地院解釋,「合意勝任工作」是指蔡菁珊可以勝任並願意接受的工作,除了澳門航空機場主任,和她之前擔任長榮副座艙長的工作相符外,其他都不適合,但卻沒被錄取,最後仍判張國煒敗訴,須支付175萬元,不過蔡菁珊覺得金額太少,已經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