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趙正宇被控財產來源不明,法官判無罪,意外曝光透過土地仲介大賺可觀佣金。(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震驚社會的立委集體收賄案一審6日宣判,當中有不少起訴罪名判決結果出人意外,包括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判處6月有期徒刑,財產來源不明部分則是無罪。根據判決理由,原來趙正宇和妻子光收租和土地仲介,2018年、2019年間,就大賺高達2330萬餘元。檢調搜索時,從趙正宇家中搜出的920萬元現金,非不明來源財產為有理由,因此此部分無罪。
根據判決,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檢方認定,2020年7月31日在趙正宇家中扣到920萬餘元,雖然趙正宇表示其中20萬元為政治獻金、20萬元為友人借款的餘款、880萬元為土地仲介佣金等,但恐說明不實,構成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起訴。
但經查,趙正宇和妻子於2018年、2019年度租金收入加上土地仲介所得佣金,共達2339萬2566元,該筆被查扣的920萬餘元相較其收入,並無明顯不相當之情形,因此與貪汙治罪條例要件不符,趙正宇也無對其財產來源說明之義務,應為無罪。
對於無罪結果,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議是否上訴,意即趙正宇要全然脫身,恐還有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