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吳姓男子趁堂弟收假返回軍營,竟對同住在租屋處的堂弟女友性侵得逞。吳男辯解,女方並沒有說「不要」或是「不行」,但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一審、二審吳男皆被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吳男趁堂弟當兵回軍營,竟硬上堂弟的同居女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2017年間,吳男借住在當兵的堂弟家,睡在沙發上。同年6月11日,吳男假借在沙發上睡不著,拜託堂弟的女友「小蘭」讓他一起睡在床上,並保證「不會亂來」。小蘭勉為其難答應,沒想到才躺沒多久,吳男竟掀開小蘭的棉被,性侵得逞。
審理期間,小蘭陳述,她不斷推、打,大喊「不要」,依舊抵擋不過吳男的蠻力。吳男則反駁,小蘭沒有說不要,也沒說不行。委任律師表示,小蘭甚至主動配合,之後還繼續躺在床上與吳男一同睡覺。
一審、二審皆依強制性交罪判吳男3年6月有期徒刑。法官痛批,吳男得借住在堂弟租屋處,卻不知感恩,反為滿足個人私慾恣意妄為,造成被害人心理極大創傷,還矢口否認犯行,因此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