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大寮區某間幼稚園陳姓女園長,今年5月遭控管教坐姿不良的5歲施姓男童時,將他手臂拗到骨折,家長憤而提告。高雄地檢署認為,陳女沒有刻意扭轉男童雙手,並非有意傷害,今(10)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她。
檢警調查,今年5月14日上午11時10分許,陳女暫代大班導師職務,發現5歲男童坐「兩腳椅」危險,呈現椅子前傾、後腳椅騰空,為了糾正不良坐姿,上前拉住陳男雙手,命令「離開桌面、手背在背後」。

▲家長控訴男童右手遭園長粗暴對待導致骨折。(圖/資料照)
陳女見糾正無效,竟將男童雙手拉住向上拉提,男童奮力掙扎扭動,導致桌椅翻倒懸空,陳女擔心男童摔傷,拉住2秒鐘後放手,緩緩讓男童落地,雙方共拉扯僵持近10秒鐘。
家長指控,男童返家後就不斷喊手疼,詢問之下得知「手被園長拗了」,見男童右手腫脹,隔日帶往醫院驗傷,驚覺右手橈、尺骨有2處骨折,前往幼兒園調監視器,發現陳姓女園長動作粗暴,憤而向警方報案提告,並在高市議員邱于軒陪同下,向媒體揭露此案,高市教育局裁處幼兒園停辦1年並開罰6萬元。

▲監視器曝園長將男童雙手反折幾近108度。(圖/資料照)
陳女到案後,辯稱男童事發後沒告知不舒服,認為男童骨折應與拉扯無關;案經檢方勘驗監視器後,認為雙方拉扯是因男童突然奮力抵抗,陳女雖將男童上提,但並無將他拉離椅子,出力應非猛烈,全程沒刻意扭轉男童雙手,只是擔心他摔傷會遭家長譴責,沒料到孩子最後還是受傷。
高雄地檢署認為,陳女與學童並無仇恨,擔憂學童受傷恐遭受家長責難、影響工作,採信陳女說詞,認定她出手是為了管教,而非刻意施暴,最後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