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健身教練葉展皓虐打同事小孩,起訴後300萬交保卻棄保潛逃。(圖/翻攝自IG)
在新竹縣竹北開設健身房的健身教練葉展皓,去年與葉姓員工涉嫌虐打小姊弟,今年2月法院裁定2人分以300萬與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無境管,但沒想到,葉展皓竟在3月28日首次開庭前棄保潛逃。對此,新竹地檢署今(21日)表示,移審庭法院並無通知檢察官到庭,至今也沒收到裁定書,以至於錯失抗告的時間,導致葉展皓潛逃出境。
地檢署表示,2月5日偵查終結並將葉姓被告移審新竹地方法院,當日法院未通知檢察官到庭,亦未要求檢察官表達意見,即逕行裁定葉姓被告以新臺幣 300 萬元交保並附加限制住居及每日上午 10時、下午18時至竹北派出所報到。
3月19日法院通知公訴組檢察官辦理「另外2名」被告的準備程序;葉展皓的部分,則是在3月28日始首次召開準備程序,但葉展皓未到庭,才知道他已經逃亡之事實,經檢察官當庭向法院表示,應對被告依法拘提、通緝等語。

▲新竹地檢署今(21日)聲明至今仍未收到法院的裁定書,導致無法提起抗告。(圖/新竹地檢署提供)
地檢署強調,就本案檢方始終維持一貫之立場,自偵查階段即明確主張應對葉展皓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法院於移審當日逕行裁定釋放被告,「既未通知本署檢察官到庭表達意見,亦未將相關裁定送達」,致檢察官無從行使抗告等合法救濟,實感遺憾。
地檢署聲明,對於嚴重侵害兒童身心之案件,向來秉持從嚴從速、依法究責之原則,後續將持續關注本案審理進程,並督促法院落實羈押程序及審理流程,依法嚴正究辦,追訴到底,給予被告應受之法律懲罰,捍衛兒童權益,維護社會大眾對司法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