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劉小姐詢問,新購房屋如何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稅率?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買賣或贈與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可於申報契稅時,一併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即可完成房屋稅及地價稅自住自用優惠稅率的申請。
房屋稅自住宅、地價稅自住地 說明與規範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新聞提及,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自住房屋是指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符合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則是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理完成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
如民眾購買房地是供自住使用,可於申報契稅時一併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在完成移轉登記後將戶籍遷入,稅務局將主動審核,如符合上開規定,房屋稅及地價稅即可適用優惠稅率,民眾免再另外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總局:3326181分機2752至2757、2762至2767。
(出處: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圖/翻攝自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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