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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號誌箱的裸胸好熟悉!她一看「是自己的」氣炸 搞鬼前男友下場曝光

記者林昱孜/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廖姓男子與小欣分手1年多後,竟然將其裸胸照、性愛照張貼於路口號誌箱上。(示意圖/Pixabay)

▲嘉義一名廖姓男子與小欣分手1年多後,竟然將其裸胸照、性愛照張貼於路口號誌箱上。(示意圖/Pixabay)

嘉義一名廖姓男子與女友小欣(化名)分手後,竟將過去偷拍之性愛影片截圖以及小欣裸胸照印出重製,並將3張照片張貼於路口號誌箱上,後續還以此不雅照當作頭像,註冊與女友帳號相近的IG帳號;全案經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經法院審理後,廖男被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5月,又依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非法竊錄之性影像罪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男與小欣於111年11日分手,113年3、4月,嘉義市西區健康十一街與新民路口旁的號誌箱上,突然出現3張小欣不雅照,其中包括一張交往期間曾以通訊軟體廖男的裸胸照,兩張廖男偷錄性愛影片之截圖。不只如此,廖男還將性愛片截圖設置為大頭貼,申請近小欣名稱的IG帳號,讓不特定人可觀覽。

嘉義地檢署起訴廖男,廖男於庭審時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認為,其偷拍又將影像重製供他人觀覽,導致小欣身心受創,犯後雖坦認犯行願意和解,但女方沒有意願,也不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不予宣告緩刑,依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5月,又依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非法竊錄之性影像罪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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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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