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保安科秘書宋瑞展涉嫌收取電玩業者公關費。(圖/資料照)
新竹市警察局保安科秘書宋瑞展,先前與數名警官聯手包庇電玩業者,月領數十萬元公關費,不法所得高達上千萬元,去年6月4日,宋員遭到羈押,今天裁定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還須附加電子監控。
檢警調查,去年6月間,宋瑞展收電玩業者公關費,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將他起訴;除此之外,宋瑞展為了貪圖投資建案的分潤,要求警員抽調白單,新竹地檢署亦依貪汙治罪條例將他起訴,並建請法官求處重刑。
去年6月4日,宋瑞展遭到羈押,同年10月再度延押;宋瑞展以罹患甲狀腺癌為由請求交保,但檢方認為,他有串證逃亡之虞,還有直系親屬在海外工作,甚至仍有另名同案被告在逃,遂向法官建請繼續羈押。
新竹地院表示,宋瑞展犯罪嫌疑重大,所涉貪汙治罪條例為重罪,可知其有相當資產、有家人在國外生活等事實,故有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之原因及必要。
新竹地院認為,縱使命被告提出高額保金,仍有不顧國內事業、財產及親人而棄保潛逃出境,致使案件無法續行或執行情事,為了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因此採取電子腳環、居家讀取器科技設備監控,以及命以定期報到。
新竹地院裁定宋瑞展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附加電子監控;對此,新竹地檢署表示,本案將由公訴檢察官召開會議研商,進一步研擬是否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