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朋友可接受第三性技師按摩嗎?嘉義這起性騷官司遭駁回 法官這麼說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該名女子控訴第三性技師性騷,但因無法舉證遭到駁回。(示意圖/Pexels)

請繼續往下閱讀….

嘉義一名女子日前到到一間按摩店消費,由一名第三性技師為其服務,但女子卻在事後指控該名技師不但身穿短裙丁字褲、並露出屁股坐在她腰間,再用生殖器觸摸自己屁股及私處,讓她覺得噁心想吐,因此提告性騷求償20萬元,但嘉義地院認為,女子無法舉證,且按摩時露出屁股不屬於性騷擾,因此將她訴願、假執行聲請全部駁回。

女子主張,當時到按摩包廂內時,發現男技師穿短裙、胸部隆起,但當下又不想帶著歧視眼光看待,她一開始有配合按摩脫光衣服,全身僅剩內衣褲趴在按摩床上,一開始上半身受到技師「關照」還很舒服,兩人還一起聊天,但後來技師用按摩油推屁股及大腿內側時,在未告知的情形下碰觸到私處,還跨坐在屁股上,過程中也感覺到對方的生殖器已觸碰到屁股,以及用手指挑逗皮膚,後來一抬頭看發現對方沒穿褲子、屁股外露,情況讓她覺得很怪異因此喊停。

但男技師則主張,女子既然已打電話預約他按摩,也知道自己是男性,也有告知油壓過程中僅能穿著內衣褲,女子也告做,再加上他的按摩範圍只有在腰部以上,並未碰觸到對方私處,也明確地說自己是第三性,平常都會穿裝,對方也說可以接受;針對女子的指控,男技師又說當時是半蹲並未跨坐,儘管穿短裙但裡面有丁字褲,過程中對方忽然起身他便停止,否認有性騷;只不過女已也提出疑義,因為當時打電話預約時是男性接聽,他以為實際按摩的人是男的妻子才赴約。

法官則認為,儘管全案經警方調查後認定性騷成立,後面也送交社會局裁罰,但會議記錄中僅有2人的談話筆錄,但也沒有實質上認定男技師「以手部來回觸碰原告私密處」、「生殖器碰觸原告身體臀部」等情形,因此不能以這份資料來當成性騷證據,因此將女子控訴駁回。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

性騷 男技師 按摩 控告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