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前一晚住最貴摩鐵叫傳播妹享樂!檢怒斥中捷凶嫌:怎會無殺人犯意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洪姓嫌犯刻意挑在鄭捷殺人案10周年當天,持刀在台中捷運隨機砍人,犯案前一晚在汽車旅館甚至叫了傳播妹享樂。(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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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去年5月21日,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洪姓嫌犯一審被判10年徒刑,案件上訴二審,今(26)日開庭時,洪嫌情緒激動、當庭下跪向被砍傷的高中生道歉。辯護律師指稱,洪嫌吞食了沒有殺人犯意,當時「很勇敢」承認犯行。但檢方揭露,洪嫌在犯案前一晚, 入住汽車旅館內最高級的房間,不但游泳、打電動還叫傳播妹,前一晚縱情享樂,隔天以兇殘手段在車廂見人就砍,且是有計畫性的犯罪,怎麼會是無殺人犯意?

洪嫌辯護律師古富祺表示,當時洪嫌落網後「很勇敢」地承認殺人,因為吞食84顆藥物,當時並無行為能力,送往中山附醫鑑定的結果顯示,當時洪嫌服用藥物陷於無意識、藥物中毒。被問到案發情事時,處於藥物中毒狀態,不得以為唯一證據,且勘驗當時狀態,洪嫌是行走犯案,並沒有追趕、刺人於死。

辯護律師主張,洪嫌顯然欠缺「一定要殺人於死」的主觀犯意,客觀來看,僅能成立殺人不確定故意或是傷害故意,恐嚇公眾罪,加上被告犯後有悔意,主張原審判決過重,要求二審作出更適當判決。

檢方以勘驗的案發影像反駁,指出洪嫌殺人犯意堅定,案發前曾說過想殺害老師、於公眾場所殺人,選定台中捷運犯案,是因為車廂為密閉空間,日期選在5月21日,則是因為正是北捷鄭捷犯案10周年,希望引起媒體關注。

▲▼洪嫌入住七期汽車旅館最高級的房間,犯案前一晚不僅打電動還叫了傳播妹,隔天搭計程車到捷運水安宮站,吞了84顆藥物後犯案。(圖/翻攝畫面)

檢方提出,洪嫌計畫縝密,事先購買防滑手套跟3把刀,讓行兇起來更順利,還知道菜刀很利,必須用衣服包住,才不會傷到自己。事發當下,洪嫌被眾人包圍奪刀後,又拿起預藏另一支尖刀,「怎麼會是沒有殺人犯意」,車廂眾多乘客花了30秒,才將他手中奪下刀子。

檢方認為,洪嫌完全不尊重人命,甚至曾向跟警方、檢方、法院表示自己「就是要殺人」,要隨機挑人,只要殺過一次就不怕了,揚言只要被放出來,就會再犯案,若有人受傷,就「不是我的問題了」,只要沒被判死刑就無止盡犯案,要殺死討厭的人。

檢方進一步舉證,洪嫌在犯案前一天,入住台中汽車旅館最高級的房間,內部有游泳池,他不僅帶了泳衣去游泳,還帶Switch遊玩,甚至叫了傳播妹進房間,在殺人前一晚縱情享樂,相比被害人受到的驚恐與傷害,顯得相當殘酷。認為洪嫌有明確的犯罪計畫,卻否認犯罪,儼然是狡辯,犯後態度也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洪嫌二審開庭時,向被刺傷的高中生呂小弟下跪道歉。(圖/資料照)

開庭審理時,遭砍傷的高中生呂小弟,因已滿18歲,在父母陪同下首次到庭聆聽。洪嫌則準備了手寫書信當庭陳述,「我年幼時因父親生病、家暴,又與家中分離,13歲至19歲期間生病,在學校被霸凌,隱忍5年,沒人知道我經歷了什麼。這段時間在看守所遇到很多人,真心覺得很對不起,去年的我實在不成熟,只想用離世來逃避。」。當他首次見到康復的呂小弟,洪嫌一度情緒激動,不顧法警制止,當庭向呂小弟下跪道歉。

台中 捷運 藥物 犯意 高中生 殺人案 隨機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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