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官輕判!20歲軍人騎車撞癱行人 父母願賠450萬和解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北江男騎車行經淡水區學府路時撞飛吳姓男子。(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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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名20歲江姓男子,去年1月21日晚間騎車行經學府路30號時,直接撞飛穿越馬路的吳姓男子(63歲),經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但吳男因中樞神經受損,導致四肢癱瘓臥病在床;江男當庭懊悔道歉,律師指出,江男年僅20歲,盼傷者能夠給予改過機會,請求法官輕判。

檢警調查,2024年1月21日晚間10時6分,江男騎車沿學府路沿東北往西南方向行駛,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當場撞飛走在行人穿越道的吳男,造成吳男倒地不起,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隨即將人送醫救治,但吳男出現創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硬腦膜下出血等症狀,造成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受損,致使吳男四肢癱瘓,無法行走。

江男庭訊時表示,他對不起吳男,希望雙方可以和解,律師則說,江男父母願意擔任連帶保證人,並允諾賠償450萬元,希望法官考量江男年僅20歲,軍旅生活不富裕,請求輕判;吳男家屬則表示,希望下次可以開庭調解,法官庭後諭知,擇日另訂調解庭。

淡水分局呼籲,2024年告發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總計817件,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與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優先通過,藉以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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