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王姓女子在結束一段婚姻後,搭上一名有婦之夫,並與他暗中交往4年多,期間發生數次性關係並產下一女。然而,在去年3月時王女與男方、女兒外出用餐,竟被男方元配撞見,這也讓她氣得對王女提告。

▲元配撞見老公帶著小三、私生女吃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王女明知道男方已婚身分,仍執意與他交往,自2014年起交往4年多的時間,若再以性行為的發生次數推算,雙方共發生共82次性關係,期間王女還為對方生下一名女兒。
至於這起婚外情會曝光,全因去年3月時,王女與男方帶著女兒外出用餐,卻被男方原配給撞見,事後元配拿著拍下的照片質問丈夫,丈夫也隨即道歉認錯並取得元配原諒,然而元配卻堅持對王女提告相姦罪。事後,王女坦承罪刑,而法官考量她態度良好,且無固定收入,因此判處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