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接獲加拿大通報海豚遭非法獵殺,屏東地檢署循線查獲吳姓遠洋漁船長指示外籍漁工宰殺海豚當誘餌,提高鯊魚捕獲量,訊後諭知吳男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屏東縣吳姓船長指示外籍漁工捕撈並宰殺保育類海豚作為誘餌,以提高鯊魚捕獲量,屏檢展開調查。(圖/中央社)
屏東地檢署今(26)日新聞稿表示,接獲農業部漁業署通報,加拿大聯邦漁業及海洋部(DFO)請求協助,指稱有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遭非法獵殺。獲報後,相關單位合力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去年6月間吳姓船長駕駛遠洋漁船在西北太平洋海域進行作業時,涉嫌指示船上外籍漁工捕捉海豚,再將海豚宰殺後,利用血塊當誘餌,藉由鯊魚嗅覺靈敏特性吸引鯊魚,以提高鯊魚捕獲量。
屏檢指出,先於23日拘提遠洋漁船上的7名外籍漁工,25日上午持屏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遠洋漁船及吳姓船長位於東港鎮住處。
案經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吳姓船長及7名外籍漁工均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其中7名外籍漁工部分,諭知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吳姓船長部分,諭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屏檢表示,近年已有多起國際組織揭露台灣漁船涉及宰殺保育類動物非法行為,嚴重損壞台灣國際形象,凡有蓄意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行為者,將偵辦不法行為,以維護海洋生態環境並彰顯法治精神。